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十五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依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加快档案工作数字转型
(一)夯实档案信息化建设基础。将档案信息化融入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加强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归档功能建设。推进全省档案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提升档案行政监督指导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序推进数字档案馆2.0建设。持续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文字、语音、图像识别。
(二)深化电子档案全过程管理。规范各领域电子文件归档,加强档案馆(室)电子档案接收和管理能力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建设项目等领域开展电子档案单套归档。加强电子档案安全管理,规范全省电子档案备份工作。提升电子档案可信认证服务水平,推进电子档案共享利用。
(三)稳妥推进“人工智能+档案”应用。压实人工智能应用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理念和合规标准贯穿档案技术研发、模型训练、场景应用等全过程。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拓展档案检索、编研、开放审核等业务场景。开展档案数据治理,建设高质量数据集;依法依规发挥各级综合档案馆的档案数据资产价值作用,推动档案数据资源活化利用,形成一批展现荆楚风貌的档案数据产品。开展人工智能在档案领域创新应用案例征集。
二、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四)优化档案工作机制。发挥党管档案工作的制度优势,强化档案主管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履行牵头抓总和督促落实职责。深化局馆联动,强化工作协同,实现优势互补。保障市县级档案工作力量。
(五)加强档案法治建设。健全档案法规配套制度,推进档案标准化建设。强化档案工作监督指导,深化档案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协作。加强档案执法人员培训,深化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六)统筹推进基层档案规范化建设。抓实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管理。做好乡村全面振兴档案工作,加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提升开发区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七)抓好重要档案归档管理。做好反映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历程的档案资源收集。持续做好重特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收集,重点抓好支点建设、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等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有序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引江补汉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跟进做好党内集中教育档案的收集。
(八)加强档案资源质量管控。优化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扩大档案移交机构和档案门类覆盖面。依法规范机构改革、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等档案归属流向。加强反映红色文化、长江文化、荆楚文化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常态化开展档案征集,重点推进在鄂院士、大国工匠等名人档案征集工作。
四、优化档案利用服务
(九)提升档案开放质效。完善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工作制度和开放审核协同机制,推进档案形成单位或移交单位落实开放审核和降解密责任。加大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档案依法开放力度。
(十)提高档案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深化“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加强教育、婚姻、职称等民生档案供给。深化全省馆藏档案资源共享利用,推动档案馆(室)与政务服务窗口联动,持续推进档案查询利用“一网通办、电子出证”。
(十一)发挥档案资政育人作用。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高质量编报资政参考。大力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将档案开发利用与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合。联合博物馆、纪念馆等打造档案思政研学阵地。制作推广档案微纪录片、短视频、文创产品,编纂出版支点记忆、鄂档珍品等丛书,提升“档案里的湖北开国将军”等红色文化品牌影响力。通过展览展示、新媒体传播、公益讲座等多种方式,讲好档案里的湖北故事。
五、筑牢档案安全防线
(十二)深化档案安全基础条件建设。督促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或不符合面积要求等档案馆(室)库进行整改提升。结合实际推进档案馆(室)保管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加强档案数字化加工、寄存托管等档案服务外包安全监管。开展档案保护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
(十三)强化档案安全风险防控。完善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常态化开展档案馆(室)库消防设施、安防系统、周边环境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维护档案利用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健全档案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对档案数字资源收集、存储、传输、利用等环节安全监控。加强涉密档案管理,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做好新技术应用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防护工作。
(十四)加强档案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实战化演练。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事故预警、信息报送和分级响应制度。加强档案安全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推进重要档案数字资源异地备份,提升安全备份和恢复能力。
六、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
(十五)推动档案科技创新。健全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优化科研布局,推动档案科研项目攻关。发挥国家档案局在汉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作用,鼓励高校开展档案技术应用研究和前沿探索。加大档案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在立项和成果评价中强化应用导向。
(十六)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档案信息化、档案保护修复、编研开发等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做好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支持高校加强档案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创新档案领域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分层分类的业务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理论和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健全档案专家、工匠型人才和青年业务骨干“三支人才队伍”选育管用机制。开展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
七、加强档案合作交流
(十七)深化档案协作。做好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西藏山南档案工作,通过开展技术帮扶、培训专业人才等方式加强业务交流。鼓励各级综合档案馆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开展交流合作,推动业务联建、资源联通与人才联训。按规定开展档案国际交流合作。
(十八)推进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利用。释放随州曾侯乙编钟世界记忆遗产价值,推进湖北出土简牍文献申报世界记忆名录。开展湖北省档案文献遗产名录评选,择优推荐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加强入选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与传承弘扬。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党管档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档案工作经费,提供必要保障。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省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县不再制定本地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或实施方案。
